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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工伤赔偿完毕,半年后老板要求我去做司法鉴定,对我有害?

工伤索赔 2022-12-06 12: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应由劳动部门委托做
  • 鉴定工伤后的赔偿流程:单位或者职工一方依法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取得鉴定结论后,去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享受伤残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工伤赔偿认定流程是:用人单位自劳动者受伤后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自受伤后的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结论确定工伤赔偿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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