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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大专学生,现在在准备专升本。但学校逼迫我们就业,逼迫我们签三方协议,并且还要网上签约。还说不要影响正常毕业

其他 2022-12-06 12: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毕业生劳动者可以不签三方协议。三方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劳动者不属于在校学生或者劳动者个人主观上不愿意签订的,可以不签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学校强制签三方协议的,学生可以向当地的教育部门投诉举报。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三方协议的签订可以由毕业生根据自身的情况自己定夺。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四十七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部委、地方和学校就业部门,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1、不按要求和时间报送生源、需求计划的;



    2、不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派遣毕业生的;



    3、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工作规定的。
  • 不签三方协议不影响毕业。三方协议只是学校为毕业生提供的一个就业指导,学生可以接受该就业指导与安排,也可以自行安排,但毕业生的就业求职不能与本人的学业和学校的教学秩序发生冲突。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是落实毕业生就业计划的重要方式。各部委、各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负责管理举办本部门、本地区的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其它部门不得举办以毕业生就业为主的洽谈会或招聘会。
    举办省级上述活动要报国家教委备案,跨省区、跨部门的有关活动须报国家教委审批。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
    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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