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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就是我和他已经不是朋友了,他借贷用了我的名义做担保我是不知道的,在后来有人打电话来我才知道的,请问要负法律责任吗?

抵押担保 2022-12-06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为朋友或他人借钱做担保人的,后果为,需要在借款人没有按时偿还借款的时候,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 为朋友或他人借钱做担保人,如果当时做的是一般保证,其后果是在借款人承担不了责任的情况下,贷款人要找保证人承担责任。但如果当时做的是连带保证,其后果是如果借款人不清偿债务,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债权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如果为朋友借款做担保,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上签了字,确认了担保人的身份,是需要承担法律后果的。根据当时所做担保性质不同,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如果当时做的是一般保证,则贷款人要先找借款人承担责任,借款人承担不了责任的情况下,贷款人要找保证人承担责任。
    如果当时做的是连带保证,则保证人要与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借款人不清偿债务,出借人可以要求债权人、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如果借款合同中没有写明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的,通常是认定为连带保证,要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签字要谨慎。如果随便签了字就做保证人,是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三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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