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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离婚调解书上写了女方收到房屋折价款后配合男方我去房屋交易所过户,现在我在执行日前将折价款交到了法院代管,要求女方和我过户,但女方却抓住这字里行间说,女方要收到折价款后才配合我过户,我给法院了,她没收到所以她拒绝配合我过户,请问她这说法对吗?我的离婚调解书上写了女方收到房屋折价款后配合男方我去房屋交易所过户,现在我在执行日前将折价款交到了法院代管,请问她这说法对吗?

离婚 2019-01-30 12: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我国离婚调解是离婚的必经程序,这是因为法院希望通过对当事人进行沟通、说服或者教育来唤醒离婚者对家庭的一种责任感或者眷恋感,更好的维护家庭的稳定。是一种从情感方面,道德方面对婚姻的补救。
    调解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必要程序,而且法律有明确规定,需要按法律规定走好程序,做到程序合法。调解书的内容对孩子抚养费有没有约定,或者说现实情况和调解离婚时是否发生了影响抚养能力的重大变化,如果有的话,是可以以孩子名义起诉索要抚养费的。
  • 婚前首付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应该是按份共有,而非共同共有——也就是说:法院会查明夫妻各方分别投入的首付金额,再计算其分别占房屋总价的比例,再根据房屋现值的来分别确定各方的应得的价值;
    婚后月供部分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与婚前首付部分不同的是——该部分是共同共有,也就是说;该部分价值,夫妻两人大体各占一半的份额。
  • 法院作出的离婚调解书与民政局办理的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院作出的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以二手房为例,以下是买卖二手房的过户流程:
    1、先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
    在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过后,房产交易双方要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管理部门会查验有关的证件,审查产权时,会到现场作必要的调查,然后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产进行估价。
    2、立契过户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经办人将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
    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双方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注意地是,这里卖方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确权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其他房屋其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3、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房屋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需要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那样就可换取新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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