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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务合同,扣除了个人所得税

个人税收筹划 2022-12-06 16: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情况,个人所得税是单位统一缴纳的,也就是单位统一从员工工资里扣除个人所得是,到税务部门统一缴纳的。但有时候税务系统出问题亦或是单位财务出了差错,个人所得税就需要员工本人去缴纳。
  • 公司不交个人所得税是公司的责任。一般情况下,上班工薪族的个税是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的,如果公司没有按期缴纳个税,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责任。因为公司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按时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得少缴和拒缴。
    税费在发放工资报酬之前就应由公司财务予以扣除并缴纳。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的规定,企业与聘用的退休人员有进行签订劳动合同的,就是说双方存在任职、受雇关系的,企业支付给其的工资就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这一项目进行扣缴个人所得税;而且企业聘用的兼职人员,每月支付的报酬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所以说退休人员兼职还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兼职人员在工作单位要兼职满一年,并且有签订劳动合同,缴纳该费用是由用人单位进行代为缴纳。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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