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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条件是什么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2-06 17: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上市公司的条件: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其他条件。上市公司类型:股票型上市公司;债券型上市公司。

    法律依据: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职要求;
    (三)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五)最近二年盈利,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六)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 上市公司需要的条件有:

    1、依法设立,连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2、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3、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

    4、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   上市公司的条件如下: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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