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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房屋买卖 2022-12-06 19: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卖协议书需写明的内容有,出卖人与买受人的姓名、地址等基本信息;标的的数量、质量等基本情况;买卖的价款;支付的时间、期限、地点;以及违约的责任等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买卖协议书范本:首先应当写明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其次应当写明买卖标的物的基本信息,如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方式、交付方式等;最后应当写明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并由当事人签名确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根据法律规定,买卖协议书的撰写方式是: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写明合同当事人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写明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写明合同的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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