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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租赁问题,没有房租合同

房屋租赁 2022-12-06 20: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没有租房合同有效。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且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该租赁行为应被视为不定期租赁,租客和房东可以随时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终止房屋租赁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租赁房屋没有书面合同有效,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不是租赁生效的必要条件,只要合法的租赁事实存在,租赁行为即为有效,但是对于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租赁行为会被认定为不定期租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租赁房屋没有书面合同有效。租赁当事人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可以按照口头约定履行租赁关系,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解除房屋租赁关系时应当退还剩余钱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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