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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疫情期间暂缓执行后面还会执行吗

行政处罚 2022-12-07 0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然执行。暂缓拘留的情形包括:当事人患有精神病或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当事人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等。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等上述暂缓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还会继续执行。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十九条


    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九条

    被拘留人提出举报、控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拘留所应当在24小时内将有关材料转送有关机关,不得检查或者扣押。

    《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如果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当事人通过复议或提起诉讼而撤销,不继续执行;如果行政处罚决定被维持或者被处罚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则仍应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九条
    担保人应当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一十条
    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
  • 仍会继续执行。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等暂缓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还会继续执行。暂缓拘留的情形包括:当事人患有精神病或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当事人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等。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十九条

    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九条
    被拘留人提出举报、控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拘留所应当在24小时内将有关材料转送有关机关,不得检查或者扣押。
    《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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