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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下的赌债妻子有责任还吗

婚姻债务 2022-12-07 04: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丈夫欠下的赌债妻子没有责任还。人民法院不支持将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第三人要因此主张要求还款的,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但是如果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妻子就有责任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对于丈夫欠的赌债,其妻子没有义务偿还。赌债属于非法债务,法律不予保护。并且该债务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夫妻双方只对共同债务才有共同偿还的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丈夫欠的赌债,妻子没有义务还。赌债属于非法债务,法律不予保护。并且该债务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夫妻双方只对共同债务才有共同偿还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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