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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夫妻俩离婚了,之前有夫妻共同债务银行的贷款,但离婚的时候男方口头承诺这个贷款由他偿还,所以没有写进离婚协议里面,他现在不还了,我应该怎么去处理这件事儿?

婚姻债务 2024-01-02 16:2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你好,你们离婚协议关于债务怎么约定的?
  • 按照你的说法,你的诉求是什么。
  • 你们有没有聊天记录这些证据嘛
  • 你好,是可以协助处理的
  • 离婚了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一方有证据证明对于此笔贷款其并不知情,也没有用于家庭日常开支的,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进行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时有贷款的处理方式有: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为共同生活贷款所负的债务,该笔贷款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可以夫妻协议怎么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离婚时有贷款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为共同生活贷款所负的债务,该笔贷款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可以夫妻协议怎么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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