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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按规定是如何征收的

遗产继承 2022-12-07 1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遗产继承税征收标准是应征收遗产税税额必须大于二十万,应征收遗产税税额低于二十万的,免征收遗产税。应征收遗产税税额超出的二十万,按照遗产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进行征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第二条

    本条例规定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


    第七条

    遗产税的免征额为二十万元。

    第八条

    遗产税的计税依据为应征税遗产净额。
    应征税遗产净额是被继承人死亡时的遗产总额,扣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的项目并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允许在应征税遗产总额扣除的金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免征额后的余额。


    第九条

    遗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征遗产税税额一应征税遗产净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十一条

    遗产税依照本条例所附的《遗产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征收。
  • 我国没有关于遗产税征收的规定。但有关于继承税收的相关规定。例如一般的继承应当按照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缴纳契税,但若该继承为法定继承的,免征契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 目前对于遗产税的起征点还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的。遗产税的征收方法,《新版草案》超额累计税率表的附件对应纳税遗产净额不超过80万的,税率为0;80万-200万、200万-500万、500万-1000万以及超过1000万的适用税率分别为20%、30%、40%、50%,对应的速算扣除数分别为5万、25万、75万、175万,遗产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遗产净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需要注意的是:遗产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国外有时称为“死亡税”。征收遗产税的初衷,是为了通过对遗产和赠与财产的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
    理论上讲,遗产税如果征收得当,对于调节社会成员的财富分配、增加政府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财力有一定的意义。遗产税常和赠与税联系在一起设立和征收。但是,为了吸引投资和资金流入,也有一些国家和地区故意不设立遗产税或者废除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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