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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制清算多久终结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2-07 1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可以根据被申请人的请求,然后法院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但是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后,公司可以继续存续。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可以在清算组清算完成之后,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然后终止清算程序。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公司清算一般需要半年,具体时间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清算组成立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清算完毕后,应当制作清算报告,申请公司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清算程序的时间发生为:从企业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或者企业资不抵债的,进行企业清算程序;企业进行清算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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