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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没有共同财产 没有小孩 只能净身出户吗?我跟我老公结婚3年的,期间流产3次。我去医院检查过一次,医生建议男方也检查,可是他死活不愿意检查,我公公婆婆也只字不提他检查的事。婚前公公婆婆说婚后不让去上班,婚后才知道他家有遗传性脑炎这个病。我现在想离婚,可是我们结婚的房子车子都是他父母的。我能不能要到补偿呢?夫妻没有共同财产 只能净身出户吗?我现在想离婚,能不能要到补偿呢?

离婚 2019-01-10 20: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
    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通常情况下这一部分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除双方协商后一方自愿放弃外,应该由双方按照平等原则,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 国家法律一直都有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转移或变卖藏匿双方婚后共有财产,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对转移变卖藏匿共有财产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均等分割,照顾妇女儿童、照顾无过错方、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出轨证据属于法官酌情考虑的证据。“净身出户”其实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因为根据现有法律,没有“净身出户”这一法律后果。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但只是适当倾斜,不会幅度过大,过错方净身出户在判决中是不大可能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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