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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领了失业金后,可以继续交社保医保吗

社会保险 2022-12-07 13: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失业人员在领失业金期间可以不缴纳医保等社保。失业人员可以在重新就业之后再由其新工作单位为其继续缴纳医保等社保费用;而失业期间社保可以暂停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失业金领完后办理医保接续的手续:如果职工失业后又参加工作的,由新的用人单位到社保局去办理社保接续手续;经社保局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并由单位继续为劳动者缴纳医保费用。法律依据:失业金领完后办理医保接续的手续:如果职工失业后又参加工作的,由新的用人单位到社保局去办理社保接续手续;经社保局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并由单位继续为劳动者缴纳医保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领取失业金期间,劳动者可以不交纳社保,而社保一般包括医保在内,因此也可以不交医保。但是参保人员如果想缴纳社保的,也可以依法以个人身份来缴纳社保费用,但是只能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保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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