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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上诉离婚前怎样准备

起诉离婚 2022-12-07 1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二次起诉离婚应当针对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原因进行准备。比如第一次法院是因为夫妻感情还未破裂,因而判决不准离婚的,那么应当重新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对方赌博屡教不改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上诉过程如下:夫妻一方对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存有异议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应当准备好上诉状、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新的证据材料以及一审的判决书等材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被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应准备下列材料:
    1、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2、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离婚起诉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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