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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朋友借走10000元还了2000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了,有欠条,我应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2-12-07 17: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钱不还,有借条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或者申请仲裁,甚至直接提起诉讼,如果要起诉,则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对方欠钱不还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的流程:首先由原告准备起诉状,并整理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起诉状、证据材料等;等待参加开庭审理进行诉讼;最后等待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欠钱一直不还的办法:出借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处理。出借人据欠款事实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且诉讼时效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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