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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继烈土子女没有过子手续的怎么办理

遗产继承 2022-12-07 1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过继孩子需要办理如下相关手续:
    1、过继双方先确定自身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4、过继后,依法办理户口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子女过继手续:

    1、过继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4、过继后,依法办理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过继孩子需要的手续:
    1、过继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4、过继后,依法办理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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