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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村委会为我母亲迁了一块土地,是我母亲名下,然后我爸爸偷偷拿去转让了,请问还能拿得回来吗?

土地纠纷 2022-12-07 1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土地使用权登记情况确定
  •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村委会可收回土地使用权:
    1、被弃耕的土地。
    2、转为全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或者已经绝户的土地。
    3、已婚妇女再次取得承包地的,自愿交回承包地的。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冰冻期民的耕地和草地。
  • 改变土地权属的需要办理的手续是:向村委会提出转让申请、填写相关书面资料,村委会对转让土地及转让对象进行审查,转让双方签订转让合同,携带转让合同、身份证明、村委会同意转让的证明到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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