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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没到期,偷偷搬走不交水电费,房租是压2付一的,会怎么样

房屋租赁 2022-12-07 2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的租客欠水电费的,出租人可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尽快支付;如果租客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按约定扣除其押金或请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双方因此而产生争议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租客不交水电费房东可以先行催缴,经通知仍未缴纳水电费的房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终止租赁关系,租客应当及时返还房屋、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返还的房屋应当符合约定状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租房人不交房租且不搬走的出租人可以停供水电,经出租人通知在合理期限内未支付的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租房人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邀请居委会或村委会的有关人员到场见证签字备案,财物清点完毕后将其集中临时置于其他地方,腾空房屋重新出租。
    法律依据:租房人不交房租且不搬走的出租人可以停供水电,经出租人通知在合理期限内未支付的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租房人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邀请居委会或村委会的有关人员到场见证签字备案,财物清点完毕后将其集中临时置于其他地方,腾空房屋重新出租。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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