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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国外遗产是否要在国内上税

遗产继承 2022-12-08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国外遗产不需要在国内上税。因为我国目前不征收遗产税,我国也没有遗产税的税种。根据财政部网站公布的“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07号提案答复的函”中内容可以知道,我国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所以目前也并未开征遗产税。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在我国继承人继承财产是否要交税分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继承的话不用交税,也就是说发生的是遗嘱继承或是法定继承的不用交税,如果发生的遗赠则需要交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 我国没有关于遗产税征收的规定。但有关于继承税收的相关规定。例如一般的继承应当按照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缴纳契税,但若该继承为法定继承的,免征契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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