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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爸爸过世,妈妈在世,女儿直接继承房产需要什么手续及程序

遗产继承 2022-12-08 10: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子女继承房产需要的手续: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继承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 父母去世了,子女要继承房产,首先要办理死者的死亡证明,如果有遗嘱的,可以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首先要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房管局申请过户登记,并缴纳相关税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民法典》规定父母去世后子女继承房产的手续是若是有公证遗嘱的,凭公证遗嘱办理变更登记,若是没有的,应当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需要提交财产证明等资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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