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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留置权和质权谁先受偿

房屋产权 2022-12-08 1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留置权和质权应当是留置权优先受偿,根据法律规定同一个动产已经设立了质权,但是又被留置的,则该动产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留置该动产并且优先受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 留置权再设立质权的留置权优先受偿,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动产,并且可以对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 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留置权为债权未受清偿前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为法定担保物权;质权一般是由当事人约定的;留置权人占有、扣留动产,是基于债务人不如期履行约定义务;质权人占有质物,是基于担保债权的实现。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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