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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朋友借了6万块钱,只是口头上答应半年还,可是一年半过去了还没有还,而且人也不知道去哪里了,欠条上只写了两个人的签名,一个人欠款人和担保人,担保人前面没有写担保人,只写人担保人的名字,我该怎么办我一朋友借了6万块钱,一个人欠款人和担保人,只写人担保人的名字,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3-22 15: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欠条的书写需要有以下的内容:第一,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双方身份信息;第二,欠款的数额,用途;第三,是否给付利息;第四,是否约定还款日期;第五,债务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的公章;第六,书写欠条的时间。担保人在欠条上签字或者按手印则需要承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方式则为连带责任。
  • 担保人把欠款还清之后,可以拿借据起诉债务人追偿。  担保人起诉债务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担保人承担了债务人应该承担的到期债务;第二,担保人需要提交担保人身份信息证明材料;第三,提供当初的担保合同;第四,证明担保人已经履行了担保人的保证责任。
    第五,起诉的时候需要提交担保人身份证,起诉状,诉讼费,以及上诉证据内容。  《担保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个人担保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个人担保最高限额是多少? 个人担保最高限额不设上限,只要个人资产允许,可以担保的金额是不设上限的。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担保贷款就是根据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并在必要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种贷款。
  • 欠条尽管是欠款人写的,但没有签名和手印就没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欠条没有签字也没有按手印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标准的合同形式,应该由合同双方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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