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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上班单位我中间离职了3个月我又上班,中间3个月单位说帮我交社保,给钱,可实际没交,

社会保险 2022-12-08 16: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辞职后可以立即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如果劳动者打算通过仲裁的方式来要求单位补缴的,需要在一年的时效期间内及时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单位多给员工缴一个月的社保能申请退回来。单位可以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查询其应缴的费用和实缴的费用;如果确实多缴了,可申请社保经办机构退回;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后,会及时退回单位的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在职期间公司不给交社保,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也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其他处理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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