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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婚和老公买了一套商品房贷款了30年,现在我自己爸妈家商品房要拆迁,我爸妈想把拆迁的费用给我单独买一套房,能不能只写我一个人名字,并且产权归我一个人,该怎么做?我已婚和老公买了一套商品房贷款了30年,能不能只写我一个人名字,该怎么做?

房产纠纷 2019-04-16 10: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房屋的权利分产权和它项权,它项权通常指抵押权和其它相关权益,如果有抵押贷款,则产权抵押给了贷款人,产权人本人只有使用权。
    2、原则上来说,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产权,但夫妻存续关系期间所购置的房产,不管写哪一方的名字,婚姻法规定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 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有70年、50年、40年三种说法,商品房产权年限具体是多少年是和商品房的性质密切相关的。
    根据商品房的用途商品房分为三种性质:一种是住宅用房,住宅用房是指提供家庭、个人生活居住使用的房屋,其产权年限为70年;另一种是商业用房,这类商用房是指用于商业、工业、旅游、办公、经营活动的房屋,其产权年限为40年;此外还有一种是商住两用性质的房屋,多为城市综合体类楼盘,其产权年限为50年。
    简单来说也就是住宅产权是70年,商住房是50年,纯商业房是40年。但是商品房产权年限的具体计算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地当天算起的。
  •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
    三、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
    当然在实践中还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如:购房者已经装修并且入住多年,即使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但是法院一般不做返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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