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需要向法院提交的材料

刑事辩护 2022-12-09 07: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追加被执行人的流程:首先由申请执行人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执行机构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依法收集、调取有关证据。然后执行机构举行听证,对有关事实进行审查,并由合议庭作出是否追加的裁决。
    再然后制作并送达裁定书。最后向追加的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追加被执行人需要经过的流程有申请执行人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执行机构对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依法收集、调取有关证据;执行机构举行听证,对有关事实进行审查,并由合议庭作出是否追加的裁决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追加被执行人需要经过的流程:申请执行人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执行机构对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收集、调取有关证据;执行机构举行听证,对有关事实进行审查,并由合议庭作出是否追加的裁定;制作并送达裁定书;向追加的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杭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