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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了摩托车未过户

房屋买卖 2022-12-09 09: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卖车后未过户出了事故由买方承担责任。机动车风险承担以交付为准,一旦完成机动车交付风险就从卖方直接转移到买方,未办理机动车过户登记不影响风险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摩托车协议过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摩托车属于动产,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所以需要把摩托车交付到当事人手里,才会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八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 卖车之后没过户但有买卖协议,此时出了事情的,一般由机动车受让者担责。机动车未过户的,并不会影响所有权。但原车主在车辆买卖过程中存在过错,就有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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