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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补办离婚协议书

协议离婚 2022-12-09 1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补办离婚协议书需要本人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然后把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补办法院的离婚协议书的办法: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前往出具离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请求补办离婚调解书。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
    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 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补办法院的离婚调解书: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前往出具离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请求补办离婚调解书。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补办。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八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九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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