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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诉强制执行欠款要不回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2-12-09 1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对方欠钱不还,但对方没有偿还能力,则当事人可以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确实无可偿还的财产的,则法院会中止执行。但在法院或者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法院可以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1、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的;
    2、被告人有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的行为;
    3、人民法院受理之后,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欠款起诉之后执行不了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依法查询,然后进行查封、扣押等用于偿还债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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