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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合同没有金额有效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2-09 15: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转让合同无效应作以下处理:

    1、当事人存在过错的,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2、当事人因履行转让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折价补偿;

    3、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合同转让具有法律效力。合同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一般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和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在不改变合同关系内容的前提下,转让行为有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合同转让效力是:合同权利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取代转让人成为合同关系债权人,转让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合同权利部分转让,则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共同债权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五十条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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