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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过中介介绍买了一套二手房,买的时候没有房产证,当时中介说可以办房产证,签了一份协议,压了2万尾款,说要等房产证办下来才交尾款,结果一年后,政府下了个公告,说该房不能办房产证,违规搭建,并且该房现在就和我们签了个协议,煤气这些都还是卖家的户头。我想请问一下律师,像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以起诉退款给我们,我们不想要这房子了。请律师帮我指点一下,谢谢!

二手房 2022-12-09 16: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不下来房产证的房子可以要求退房。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因开发商办不下来房产证的可以主张退房,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购房者可以依法起诉,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房子签了合同不想买了能要求退款。购房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出卖人应向买受人返还所收取的房款,买受人返还房屋;出卖人存在法定违约双倍赔偿情形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要求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房子未交催告后三个月仍未交房且不能给出正当理由的可以起诉退房。开发商逾期交房可以先行送达催告通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超出日期的损失;催告三个月可以申请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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