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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刚注册就领了营业执照,没有领章,想注销需要怎样办理

其他 2022-12-09 16: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注销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材料: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销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的原件;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
    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 当事人被别人骗着办营业执照后,可以按照以下程序注销营业执照:
    1、首先找到营业执照正副本,然后当事人带着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原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申请;
    2、在办理注销前,确认执照是否为两证合一的执照,如果是,那么当事人还需开具清税证明,只要将上述材料交给原登记机关审核,就能依法注销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 办理注销营业执照流程是:
    1、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三十日内,应当成立清算组;
    2、编制清算方案,清算债务;
    3、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4、登记机关核准注销,并收回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第四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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