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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主责,我次则,对方没有保险不愿赔付,代位追偿,需要我先垫付维修自己车的费用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09 2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交通事故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的,按照交强险的赔偿范围,由驾驶员和车辆所有人赔偿。
  • 车辆损失由车险来承担的,可以自己先行垫付维修费用,然后保险公司来赔给个人,也可以由保险公司直接给4s店支付。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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