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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预定需要第三人同意才能取回借款,这条约定有效吗。

债务追讨 2022-12-09 2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当事人依法订立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借条才有效:
    1、借条应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借条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签名和日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其合同成立时间为双方签字或盖章之际。所以借贷合同自借贷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时即成立。当借款人/欠款人写下借条并签上自己的名字时,这个借条就已经成立且具有法律效力了,所以不需要第三人签字。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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