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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可以适用免予刑事处罚吗

刑事辩护 2022-12-09 2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累犯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免于刑事处罚:
    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已过追诉时效的;
    3、经特赦的;
    4、属于亲告罪但当事人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存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其他法定可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 累犯不可以适用免予刑事处罚。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 累犯如果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能适用免于刑事处罚:
    1、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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