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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生己去世,生前留下遗嘱,将他个人房产份额给儿子。老公妈妈在世,妈妈还有份吗

遗产继承 2022-12-09 2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亲去世母亲健在,如果房屋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那应该先将属于母亲的部分分割出来,然后剩余的部分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中是由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房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儿子继承遗产,如果遗产是明确由儿子继承的财产,属于儿子个人财产,儿媳妇没有份。如果没有明确说明由儿子继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有份。所以需要分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儿子继承遗产,儿媳妇一般没有份额。如果继承遗产方的父母有遗嘱或者明确意思表示遗产只由其子女继承的话,那么继承的遗产算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的算夫妻共同财产,儿媳有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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