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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问,职工养老保险我自己交转成单位交,断了三个月,需要补交吗?咋办

社会保险 2022-12-09 23: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养老金是可以补缴的。如果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断缴养老保险,可以在找到新单位后申请补缴或者未找到新单位的,以个人名义去补缴。如果劳动者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不满十五年的,还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十五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养老保险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补交。个人或者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的申请;由单位提供双方劳动关系的证明或者个人提交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等资料;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核定,具体需要补缴的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劳动者在转移养老保险时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的,可以向原公司补办。也可以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之后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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