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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

其他 2022-12-10 1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主要有:
    1、承担责任的具体做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
    2、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主要有以下区别:

    1、概念上,一般保证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实现流程上,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务人到期不清偿债务后,债权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债务人被强制执行后仍未能清偿的,则保证人对未受清偿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保证中:债务人到期不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一并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 连带共同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分别是: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为两个以上,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可以是一个人;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保证发生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连带共同保证对应是按份共同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对应的是一般保证。法律其他规定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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