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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分包工程发包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投标 2022-12-10 14: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包方起诉总包方,甲方作为发包方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发包方为案件的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四十三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 发包工程给无资质的组织需要对承包人出现的工程事故承担连带责任,在承包人欠付工程款时要对实际施工人承担直接赔偿责任以及由建设主管机关该发包方责令改正并对其处以罚款。法律依据:发包工程给无资质的组织需要对承包人出现的工程事故承担连带责任,在承包人欠付工程款时要对实际施工人承担直接赔偿责任以及由建设主管机关该发包方责令改正并对其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承包人对工程款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经发包人同意转包拖欠工程款纠纷,实际施工人为原告、发包人为被告;未经发包人同意转包拖欠工程款纠纷,实际施工人为原告、承包人为被告;质量纠纷,发包人为原告,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员为共同被告。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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