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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关于偷录的录音怎样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刑事辩护 2022-12-10 14: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偷录能作为法庭证据,偷录作为一种视听资料,只要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经过查证属实,能够证明案件事实,就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七条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 录音可以作为法庭证据使用。录音作为法庭证据,有以下限制:

    1、录音尽量保存原始载体;

    2、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3、录音单独作为法庭证据,不能充分证据案件事实的,需要其他证据加以佐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原始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适用前款规定。
  • 录音一般情况都可以认定为证据。但是有以下限制:
    1、录音尽量保存原始载体;
    2、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3、录音单独作为法庭证据,不能充分证据案件事实的,需要其他证据加以佐证。法律依据:录音一般情况都可以认定为证据。但是有以下限制:
    1、录音尽量保存原始载体;
    2、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3、录音单独作为法庭证据,不能充分证据案件事实的,需要其他证据加以佐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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