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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6个多月,可以提出离婚吗,从怀孕四个月开始婆婆月月跟我吵架,撵我走,不让他儿子跟我过,跟老公告状,他不让我说她妈一句,他还跟我急,护着他妈,家人都劝说别跟她一般见识,八月份她跟我吵驾她更得寸进尺了,骂我是狗,也是不让他儿子跟我过,还要打我,给小孩子准备的东西花了100多块钱都是我花的,还要烧掉,住的房子也是给我盖的,还要掀房子,说我吃她家的,花她家的。我爸这时候在医院住着院,身上贴着膏药,不让我去,我没办法喊我老公回来跟我妈替换着伺候我爸,我婆婆就说我老公卖给我了,天天跟着我,不管她了,说的可难听了,我老公就在她妈边上站着,一句话都不说,我现在气的肝天天疼,我要提出离婚,不想在看见他们一家了怀孕6个多月,可以提出离婚吗,从怀孕四个月开始婆婆月月跟我吵架,还要掀房子,我要提出离婚

离婚 2019-01-28 05: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 如果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行为,需要收集证据,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要求多分财产。
    孩子不满两周岁,抚养权一般归女方;孩子满两周岁不满十周岁,遵循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决定孩子抚养权,孩子满十周岁,一般需要征求孩子意见。一方获得抚养权,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通常情况下,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登记结婚后,应当遵守我国法律一夫一妻的规定,不能同他人结婚,否则可能会构成重婚罪。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已经结婚,同时在外面又于他人同居的,符合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离婚。
    法院会根据实情,如果一方确实存在与他人同居的,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可以不进行调节而进行判离。
  •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看子女的实际需要。二看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三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然后,对支付义务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收入的20%至30%按月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对支付义务人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但是,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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