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钳工算特殊工种吗.适用特殊工作退休规定吗

其他 2022-12-10 1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凡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以上,女年满45周岁以上,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28条

    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 特殊工种有下列范围: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都定为特殊工种。特殊工种的范围具体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来进行确定。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 特殊工种一般是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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