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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媳妇要离婚,我们的存款有十几万在媳妇名下,十万在丈母娘名下,我们有一个男孩一周岁,现在她起诉离婚了,我该怎么保全我的利益。她要把钱转移了怎么办?媳妇要离婚,现在她起诉离婚了,我该怎么保全我的利益。她要把钱转移了怎么办?

离婚 2019-05-11 07: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对财产及子女抚养权等均能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协议离婚(双方在民政局签一份离婚协议,就搞定了,不用上到法院)。
    如果只是单方面同意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的;或是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就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或抚养费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需要上到法庭,由法官按法例判决的,就是诉讼离婚。
  • 登记后她家给的财产可以视为是婚后赠与,主张按共同财产。如你有证据证明她转移财产的情况,可以主张他转移无效,并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如知道转移的线索,也可以申请法院去调查。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会判离,你得认真准备财产的事。登记后你为结婚所欠的债务是共同债务,但为为借亲戚的一般法院不认定。离婚案件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1.离婚时,一方已经继承的遗产分割
    (1)一方继承的财产的分割
    如果离婚时,夫妻一方已经继承的遗产,即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该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遗嘱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遗产的分割
    如果配偶一方继承的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明确指出只归夫妻一方,那么,该遗产属于夫妻一方的遗产。夫妻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2.离婚时,一方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但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
    如果离婚时,夫妻一方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没有进行实际的分割,那么起诉离婚时,遗产能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呢?
    由于遗产没有进行实际分割,还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待到实际分割后,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才能进行分割。因此,《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15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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