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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医疗救助

社会保险 2022-12-10 18: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救助申请书的内容如下:申请人的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当地社区的名字,申请人工作的地方,以及申请人因为医疗所花费的费用还有申请补助的理由是什么等内容。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享受医疗救助的对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已经报销了医药费的需提供报销凭证,未报销的提供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必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名)的有效发票复印件;



      
    3、低保、残疾、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退休或在职的提供单位工资证明,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证。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 医疗事故中法律援助向司法局申请,但是如果当事人仅仅只是就医疗事故申请法律援助的,可能不会申请通过,所申请的事项应当符合《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申请范围。申请时应当提交符合法律援助情况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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