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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父母婚前全款买的房,婚后女方要求改成自己一个人的名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10 2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当事人双方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将公证后的文书向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变更后的不动产登记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婚前父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的方式是:需要加名字的当事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添加名字。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婚前父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归个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按照约定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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