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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的四个条件是说的什么

其他 2022-12-11 0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传唤的四个条件为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或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应出示工作证明和传唤证;不得以连续传票或监护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传唤的四个条件:
    1、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2、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3、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4、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传唤是指公安司法机关使用传票通知刑事诉讼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接受问话的诉讼活动。不会被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八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除下列情形以外,应当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的讯问室进行:
    (一)紧急情况下在现场进行讯问的;
    (二)对有严重伤病或者残疾、行动不便的,以及正在怀孕的犯罪嫌疑人,在其住处或者就诊的医疗机构进行讯问的。

    对于已送交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讯问。
    对于正在被执行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以及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可以在其执行场所进行讯问。

    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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