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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

社会保险 2022-12-11 0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法律依据:
    《生育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应当遵守生育保险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服务协议,及时为参加生育保险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二十条
    职工就医发生的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医疗服务机构直接结算。
  •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由各地人社局自行规定。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协助填写相关表格,提交有关材料,申报生育津贴和营养补贴;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产假满30天内,由上述人员协助办理待遇结算。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 申请去报销生育险的流程: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携带申报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生育保险窗口申请;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携带申报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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