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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到三个月女方提出离婚彩礼能要嘛

彩礼 2022-12-11 1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规定结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离婚,彩礼可以要回的情形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应当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离婚女方不一定要还彩礼。如果女方和男方办理完结婚登记后有生活在一起的,或者是男方也没有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现在生活困难的,那么女方就可以不用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不到一年女方要离婚的,彩礼不一定需要还。司法解释规定,如果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或者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的确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那么男方在离婚后就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反之,彩礼在离婚后依法归女方所有,男方无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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