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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房产可以卖给双方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11 11: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有房产是不可以单方面卖的,但是如果第三人已经善意取得,那不知情的配偶一方不可以要求善意取得的第三人返还房产,只能要求私自售卖的一方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在没有与对方协商的情况下一般是不可以卖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双方平等的处理权,一方不得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分,否则另一方可以主张一方的擅自处分行为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可以的。产权关系明确可以卖。财产所有人对个人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子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在分割时不好分割,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卖掉房子,并且房子被卖掉取得的收益,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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